本報訊 (通訊員 馮旭紅 董立婷)近日,按照市自然資源局安排,丹鳳縣印發《丹鳳縣移民搬遷安置住房不動產登記發證試點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正式啟動“十二五”陜南移民搬遷和“十三五”避災、生態同步搬遷安置住房不動產權登記發證工作。據悉,此次丹鳳縣移民搬遷安置住房不動產登記發證工作為全省試點。
該方案區別國有劃撥土地、國有出讓土地、農村集體土地等不同用地性質,高層或多層集中安置、集中安置分戶建設、分散安置等不同安置方式,安置戶自建房屋所有權、統規統建安置戶交清價款房屋所有權、交鑰匙工程及安置戶未出資取得的房屋所有權、安置戶和政府搬遷融資平臺公司共有房屋所有權、戶主去世家庭成員合法繼承房屋所有權、未確認安置戶所有權的房屋所有權等不同房屋所有權,妥善解決搬遷安置住房登記發證工作中存在的難點問題,規范和完善相關審批程序、資料等,切實維護搬遷群眾合法權益。
方案明確要求發改、自然資源、住建、財政、民政、稅務等部門及各鎮(街道)密切配合,通過信息共享、集中聯審、上門服務等方式,方便搬遷群眾辦理安置住房登記。程序簡化為“兩步走”。首先,由建設主體持用地批準文件、規劃許可、竣工驗收等要件,到縣不動產登記中心申請首次登記;其次,移民搬遷安置戶憑縣移民辦確認搬遷對象資格確認文件、身份證明件和搬遷安置協議等,申請辦理轉移登記,取得不動產權證書。移民搬遷安置戶轉移登記申請,可以由屬地各鎮(街道)政府和各房地產企業專班專人負責,逐項統一提交不動產登記大廳進行資料審核發證。部門能夠統一提供的材料不再要求搬遷群眾單獨提供,凡可共享的材料一律不再重復提交,需要多部門審核的登記材料,由縣不動產登記中心協調溝通,實行聯合集中會審、開通“綠色通道”,讓搬遷群眾少跑路,減少群眾辦事成本。同時,嚴格按照政策落實稅費減免,對移民搬遷安置房的測繪調查等所需費用,由房屋建設主體責任單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