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通訊員 畢波波)10月27日,筆者從陜西省電影局獲悉,根據《陜西省影視拍攝基地認定辦法(試行)》(陜影發〔2020〕2號)相關規定,經陜西省電影局評審認定,洛南音樂小鎮被正式命名為“陜西省影視拍攝基地”稱號,并授予標牌。
洛南音樂小鎮影視拍攝基地歷史文化底蘊深厚,是樂祖伶倫聽鳳鳴而制樂的地方,位于洛南縣城新老城區交界處,緊鄰344國道,距離西安1小時車程,地理位置優越。占地一平方公里,總投資10億元,2018年被評為國家4A級景區。曾在洛南縣音樂小鎮影視基地取景拍攝的有《日頭日頭照著我》《花溪往事》、音樂劇和歌曲MV等。
洛南音樂小鎮影視基地主要景點由露天音樂廣場、音樂工廠、秋沙鴨親子樂園、伶倫文化研究院、青野營地、音樂酒店民宿等多處景觀組成。其中,音樂工廠的錄音棚可滿足影視配音、音樂制作、取聲取材等創作需求;直播間可提供實時音頻信息發送等服務;錄影棚的藍箱場地可提供電視節目錄制和虛擬場景取材等需求。
該景區以音樂為主題,已與陜西演藝集團、陜西87.8音樂電臺、咪咕音樂、西安音樂學院等多所藝術類院校達成戰略合作,實現集影視拍攝、影視配音、后期制作、娛樂休閑、旅游觀光等功能的綜合性旅游景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