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張亞男 武航玲)在“十四五”開局之年,為切實保障全縣環境空氣質量,山陽縣采取多項措施,堅持源頭治理、突出重點、全面防控,持續推進環境空氣質量管控工作。2021年,全年城區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345天,空氣質量綜合指數2.75。
縣上從揚塵污染、工業企業污染和移動源污染防治以及污染天氣應急管控等方面細化工作任務,進一步強化責任制,落實了各部門責任主體。通過常規巡查、突擊檢查、暗查夜查等方式,對煙花爆竹燃放、散煤燃燒、建筑施工等重點大氣污染源開展執法巡查,累計出動300人次。對商砼、汽修、制藥等重點企業每月至少檢查1次,夯實企業主體責任。以縣城建成區為重點區域,以高發時段為重點節點,統籌推進工業源、移動源、社會面源等領域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專項行動和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專項整治。積極宣傳獎補政策,完成涉揮發性有機物企業監督性監測93家,柴油貨車執法監管和尾氣抽檢120臺。